本报讯(记者 郑于蓝)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根据汕头市中心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定价机制的规定,结合近期我市液化石油气市场进货价格变化的实际情况,从本月26日起,我市调高中心城区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
此次价格调整后,居民管道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新用户每立方从18.1元调整到20元(9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18.4元),每立方米调高1.9元,调高幅度为10%;老用户每立方从16.1元调整到18元(9月份抄表用气综合结算价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