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述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现在许多农民绕不开的怪圈。农民怕生病,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捱”,在汕头市大力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这一现象已大有改善。从2002年在潮阳关埠镇玉一村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到目前,我市新农合参合率逐年上升,覆盖面迅速扩大,筹资标准明显提高,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已开始从保大病向兼顾小病延伸和发展,为患病的农村居民撑起了一把实实在在的“救命伞”。
接过2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助金,龙湖区新津街道的蔡姨很感慨,加上之前按照有关比例已经拿到的6273.4元报销金额,她住院手术期间的医疗费用将近一半得到了解决。近年来,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受益面不断扩大,参合农民群众逐步得到实惠。2005年时,全市仅有32%左右的农民参合,当时866个行政村覆盖率不到50%。但短短几年,这项惠民政策如春风吹遍汕头大地,全市各个行政村已全面覆盖新农合。到2011年,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350万人,参合率99.86%,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30元,全市筹资总额达8.05亿元,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医疗保障的提高,给参合农民带来了实惠。去年,全市实现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即时补偿,镇(街道)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费用补偿比例统一调整到75%、65%、50%以上,封顶线达到10万元以上,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万元,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同时,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支付的范围。2011年全市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总费用12.59亿元,享受住院补偿13.56万人次,补偿金额4.88亿元;门诊统筹和家庭账户补偿439万人次,补偿金额4417万元;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3458人次,补偿金额750万元;住院分娩定额补偿9407人次,补偿金额443万元,补偿人次和补偿水平逐年增长,较好地发挥了合作医疗基金的作用,有效地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