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要按照“强化归集、规范管理、服务群众、防范风险”十六字方针,全面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为实现“住有所居”、“建设幸福新揭阳”发挥更大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和增值收益分配情况。会议认为,去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使用率大幅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扩大住房消费、健全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广大居民住房问题的有效手段。
会议指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核心制度,陈绿平书记、陈东市长高度关切民生,高度重视“住有所居”问题。当前揭阳进入了大发展的新阶段,住房公积金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揭阳跨越崛起大局,必须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一是要从“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责任。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广大职工对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必须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让更多的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实惠。二是要突出管理重点,全面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科学发展。要围绕“强化归集、规范管理、服务群众、防范风险”十六字方针,统筹兼顾,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归集方面,要明确重点、强化责任、加强执法,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让更多的职工纳入制度范围;规范管理方面,要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进程,严格依照制度办事,规范业务程序,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群众方面,要简化办事程序,加大投入抓好硬件建设及配套建设,切实改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管理部的服务环境,积极为群众提供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防范风险方面,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相关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三是要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肩负着市委、市政府的期望,肩负着广大职工的重托,要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严格按照管理条例规定,健全决策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打造粤东发展极,建设幸福新揭阳”提供坚实保障。
据了解,截至2011年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32.36亿元,缴存余额18.99亿元,缴存职工人数8.9万人;累计为2600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9亿元。其中,2011年实缴人数增长15.5%,缴存总额增长29.1%,增速均居全省前列。今年1~6月,新增普宁、揭西、惠来、普侨区财政供养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5.15万人,新增缴存单位410个。
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郑松标出席会议并讲话。
(编辑:黄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