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伟烽报道:《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并征求意见,其中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若向消费者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费品,或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将被责令改正,最高被罚1万元。
昨天记者采访发现,D城多数酒店都能遵守规定不再往酒店客房里配送牙膏、牙刷等一次性日用品。
记者昨天来到市区金砂路一家酒店采访发现,酒店的客房洗手间里除了原有的安放在墙壁上按压汲取的沐浴露、洗发水外,一次性牙具、拖鞋等被限制供应的洗浴用品没有了。如果客人有需要时,可由客房服务中心配送。据酒店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相关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省内星级饭店不再将“一次性牙刷、牙膏、拖鞋、梳子、洗发水、沐浴液、香皂、浴帽”等被称为“8小件”的一次性日用品直接配送至每间客房,正式取消免费提供一次性日用品,该酒店也一直遵照执行,客人对此都能接受。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商务型、快捷型的酒店不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将节省的成本返还消费者。
据了解,根据上述意见稿,其中第28条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行业不得无偿或者变相无偿提供餐具、牙膏、牙刷、拖鞋等一次性消费品。若违反该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