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 实习生 张悦)我市两级法院于8月31日对制假售假等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11名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审判。
被告人詹广州等11人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一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詹广州、詹炳辉及同案人于2011年5月密谋协商印制假发票以及各人出资、所占股份等。遂后,被告人一伙租借位于饶平县饶洋镇名扬楼村宝建瓷厂作为印制假发票的工场,并购买了制假所需的原材料及机械设备,雇用被告人胡斌、陈学聪、陈洪桂、郭远谋、侯少兵、沈松林、邱广定、詹文杰、詹某某为制假工人,被告人及同案人进行了分工协作,于2011年7月8日开始印制假发票。至今年3月19日下午该工场被查获时,现场查扣成品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75份,普通假发票3610份,各类半成品假发票共计79820张。已售出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5万份、假普通发票共155万份。法院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并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当天宣判的案件还有被告人郭伟杰等7宗案件15名被告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他们的行为分别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并分别对他们处以有期徒刑等刑罚。
据悉,自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及时审理相关案件,截至8月31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了大批一审“三打”案件,结案率达到71.6%。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第一次考评总成绩在全省排名列中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