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蕾 实习生 蔡韩梓)今年以来,我市把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稳步提升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6.32万人被纳入城镇、农村低保,上半年共发放低保资金6049.59万元。
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截至6月底,我市有低保对象30596户,6321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6517户,13521人,农村低保对象24079户, 49694人,低保标准全市平均为城镇255元、农村190.75元。
同时,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对市区(湘桥区、枫溪区)的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实行临时价格补贴。今年的1月份、3月份和4月份,已经分别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共计47.5万元,缓解了物价波动给低收入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
此外,认真落实五保供养。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48户,其中年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3975元,分散供养2134元,有效地保障了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