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严重不足,我市局部区域频现“入学难”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 最近,家住“天华美地”的林先生颇为懊恼,花了近百万元住上新楼房,孩子却不知到哪儿读书。记者采访发现,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严重不足,使我市局部区域频现“入学难”,引发市民争议。
林先生告诉记者,天华美地整个园区占地超过200亩,规划建成46幢8层和9幢l8层的住宅,现在已建好了一、二期,第三期的建设也在进行中。但是,这么一个大规模的住宅区,除了配套一个幼儿园外,却没有规划配套一所小学和一所中学。随着2012年秋季新学期的来临,林先生夫妇心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如果让两个孩子仍然在老城区就读,每次接送孩子上学至少需50分钟,一天4趟来回就得花掉3个多小时。林先生想把孩子转到小区附近的学校入读,可是,邻近的桂花小学、杜鹃小学早就生源爆满,没有学位了。林先生懊恼之余不禁质问,新建住宅区怎能不按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呢?
记者采访发现,像林先生一样心存质疑的市民还真不少。姚先生告诉记者,他在金平区广厦片区住了近5年,这5年来,亲眼看到附近新建或改建的住宅区增加了约一倍多,人口也翻了不止一番,但是,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却寥寥无几。家住柏嘉半岛的陈女士也说,她们搬到新区近3年了,周边已形成整片新开发的住宅,就是没有配套一所新建的中小学校。汕头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与配套学校规划建设的明显滞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近年来,随着新生代进入婚育期,适龄入学儿童人口增加与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严重不足的矛盾日渐加剧。
实际上,早在2006年,我市就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制订了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汕头市城镇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并于当年颁发施行,力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基础教育公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规保障。按照该《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同时,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
《条例》还明确规定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和生均净用地面积:每千人口按70名中学生计算配建相应规模中学,完全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生净用地面积应当适当提高;每千人口按70名小学生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小学;每千人口按36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并且规定,拆迁中小学校,调整、重建时要达到《条例》规定的标准,不足部分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为了防止学校建设滞后,该《条例》还确立了学校建设需与小区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四同时”制度。
不少市民希望,这一权威性的法规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