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共交通还不发达、油价又不断攀升的今天,经济实惠、轻便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D城市民的青睐,使用与销售量与日俱增。据测算,现在仅中心城区就约有10万辆电动自行车。
但由于从出现至今,电动自行车一直处于管理的盲区,没牌没证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市交通违法的“大户”。有关数据显示,仅在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日均交通违章就高达6万宗。这些违规行为给交通秩序、社会管理带来不安定的因素。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已是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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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约有10万电动车
“对于我来说,买辆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真的是很方便、合适。”两年前,市民陈女士花了近三千元买了一辆电动车,至今仍觉得很“划算”。记者了解到,由于经济实惠、轻便,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受到D城市民的青睐。据市交警部门测算,现在仅中心城区就约有电动自行车10万辆,其中不乏技术标准超过法定范围的车辆。
陈女士家住金新北路一单位宿舍小区,距离单位很近,平时上班走路花不了5分钟,她购置电动车主要是用于接送小孩上学。遇到塞车时,自己却能灵活穿行于车缝里,陈女士觉得当初购买电动车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汕头城区范围不大,道路也不算宽,满街的汽车找不到车位停放,还是买辆电动车实惠又方便。”陈女士的想法反映着不少汕头市民的心声。记者了解到,时下许多经济收入一般的市民还是喜欢把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的首选。电动车价格不高,从一千多元到两三千元不等,绝大多数家庭能够买得起,使用起来也便捷,买回来后除了充电外几乎无需承担其它额外的费用。
在日趋旺盛的需求面前,D城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各种品牌的电动车纷纷高调摆上店面的醒目位置供市民选择。据市相关部门对汕头电动自行车市场开展的调研和走访摸查的情况看,目前我市涉及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大小商户有200多家。不过,其中真正注册登记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企业仅有30多家,大部分是在近年看到这一行业的商机后才转行或加售电动车。长江路一车行的经营者告诉记者,每个月该店一般能销售三五十辆电动自行车,这个数字在中心城区各销售店面比较普遍。
目前,我市对电动自行车是否禁止上路行驶尚未正式明确。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电动自行车的数量正在不断攀升。据市交警部门测算,现在仅中心城区就有此类车辆约10万辆,其中不乏技术标准超过法定范围的车辆。这些车辆的出现,给道路交通管理增加了巨大的压力,也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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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发生交通违法6万宗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市交通违章的“大户”。据市交警部门经抽取中心城区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44个路口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测算,每天在这些路口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约6万宗。
不管男女老少,各个年龄层的电动车骑行者都有。其中,有的是原来的摩托车到期后改骑电动自行车的,这些人拥有摩托车驾照,但也有不少人未经过正式的驾驶技能训练便“勇敢”上路,像一些中学生、老人、家庭主妇。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再加上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没有身份特征,违法难被追究助长了一部分人的侥幸心理,这些车辆的骑行者往往肆无忌惮,在路上任意穿插、冲红灯、争道抢道……
近日,记者在市区多个路口观察发现,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十分普遍。在许多安装了监控设备的十字路口,几乎所有汽车会停下来等红灯,但绝大多数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虽然会减速,但不会停下来,而是见缝插针与其它正常通行的车流抢道。此外,电动车超载的现象也很突出。在衡山路与长江路交界处,记者看到一辆白色的电动车,女驾驶员不仅在后座搭载了一名女青年,在身前还“塞”进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轻巧的电动车在3个人的重压下摇摇摆摆力不从心,但女驾驶员依然一路风驰电掣,不知别人在为她捏着一把汗。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制动性能、安全性能比汽车乃至摩托车都有一定的差距,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据我市各辖区交警大队和支队相关业务部门摸查,2011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累计共542宗,死亡人数23人,受伤人数605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246500元,导致1人以上死亡交通事故20宗。
另一方面,由于电动自行车未能登记入户,无法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往往一逃了之,这些逃逸事故的侦破难度大,即使侦破了,大多时候也会因为驾驶人赔偿能力相对较低,难以支付伤者的医疗费或死者的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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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管理迫在眉睫
“不管如何,现在电动车群体越来越大,给城市交通和社会管理带来的问题已不可回避,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制定切合汕头实际的管理办法,出台相应措施,不能让这一群体继续无序泛滥下去。”采访中,许多市民认为应该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的管理。
电动自行车是介于摩托车与自行车之间的一种新型交通工具。根据国家1999年出台的相关标准,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但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标准被公认为早已远远落后于城市交通的发展。
记者留意到,由于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迟迟未出台,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并不局限于在我市出现,国内许多城市都曾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限”与“放”之间徘徊。“我们现在在执法中也颇为为难。说它是自行车吧,那就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走,可你看,它们跑起来的速度也不比摩托车逊色多少,横冲直撞那劲头,又岂是自行车‘望尘能及’的?”一名交警对记者说。
采访中,许多市民认为应该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的管理。不少市民表示,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制定切合汕头实际的管理办法,出台相应措施,不能让这一群体继续无序泛滥下去。“我希望能给电动车上牌照,这样,至少我不用总担心车被盗后,想认领还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有市民建议。
本版撰文/摄影 本报记者 刘婉萍 实习生 李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