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辛瑞玲)金平区教育局近日出台了《申请筹设、设立幼儿园试行办法》,提高了区域范围内创立幼儿园的门槛。
《办法》规定,办园必须有一定规模,园舍建设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以及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各种社会因素的合理布局,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远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等。
据了解,近年来,金平区针对人口东移、老市区幼儿园良莠不齐的现状,在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分布、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清理了106家不合格幼儿园,全区目前有227所幼儿园,已经不再出现“入园难”现象。为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金平区教育部门及时调整幼儿园准入门槛,规定了在域内本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创办幼儿园,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符合安全、防震、消防标准的独立园舍,有满足户外活动需要的场地和器械,满足保教需要的教材和相关各种功能室,配备合格园长、教师等师资力量,并有一定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