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起,一档、二档标准缴费参保人的年度报销限额提高至15万元、18万元
本报讯 记者周敏、实习生陈晓娣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汕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据了解,2012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2012年4月到2013年3月。我市将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今年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要稳定在95%以上,到“十二五”期末,要实现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8%以上,基本实现全民医保;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0元,2015年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提高待遇水平,从今年下半年起,将一档、二档标准缴费的参保人,年度报销限额由现在的10万元、12万元,分别提高至15万元、18万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分别提高5至10个百分点,为参保群众带来更大的实惠;加快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力争用2年时间为全市城乡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今年,社会保障卡发卡将达到30万人以上;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机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推行医疗费用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让群众报销方便快捷。至“十二五”末,全面实现异地就医结算和跨地域医保转移接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今年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五保户、低收入重病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政府全额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同时,继续做好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要达到60%以上,并将排查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范围。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副市长赵红代表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署了2012年度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