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选人用人阳光工程,市委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1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市总工会副主席1名、揭阳日报社副总编辑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
5、报名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和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的须为中共党员,报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的须为女干部,报名市总工会副主席职位的须为非中共党员;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检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计算任职时间和年龄以2012年5月31日为线(如40周岁以下指1972年5月31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1、报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2、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
3、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述评环节。
4、述评。召开述评会议,参加述评人员就个人思想、作风、业绩及今后工作打算进行公开陈述,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民主推荐。述职发言后,由评委进行民主推荐。
6、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8、市委常委会票决。市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讨论,以无记名票决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9、办理任职手续。对任职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委任制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不实行试用期制,但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察,胜任的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程序免去所担任的职务,按原职级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五、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的同意;组织推荐报名的,应征求本人意见,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名。
报名须填写《揭阳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表》1式2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报名表在“揭阳党建网”(www.jy-dj.gov.cn)或邮箱(jy8768205@163.com,密码:8768205)下载。报名时, 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件、现任职务证明的原件和2份复印件,以及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5张。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4月27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委办公大楼914房)。
联系电话:0663—8768205.
邮 箱: jygbyk@126.com.
联 系 人:黄春林。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