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认真按照省、市“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斗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反响最大、对民生影响最直接的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日前查获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伟被依法逮捕。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伟(男,27岁,潮州市饶平县人)经营的“足雅鞋业有限公司”从2011年12月起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共282590元,榕城区劳动监察队接到该公司员工投诉后,责令经营者王某伟必须在2012年1月20日之前发还工人被欠工资。犯罪嫌疑人王某伟接到通知后,2012年1月20日下午从其朋友李某处借到人民币20万元,并于当天16时许携款逃匿,致使该公司78名员工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榕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关注,榕城区公安分局专门抽调多名警力于3月8日在海口市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伟抓获。榕城区检察院接到破获此案的通报后,成立专案组负责此案的审查批捕工作。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伟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破坏社会诚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于4月10日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并就案件的深入侦查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进一步的侦查指导意见。该案的快速批捕,有力地打击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犯罪活动,推进“三打两建”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