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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销售美瞳需持证 凤城暂未发现违规店家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的规定,自4月1日起,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俗称“美瞳”)被正式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畴,只有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商家才允许销售。昨天,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目前潮州市仅有正规眼镜店才具备销售美瞳的资质,而在连日来的检查活动中,暂未发现有店家无证销售美瞳。

多数饰品店不再卖美瞳

色彩绚丽的美瞳,一直以来备受女孩子青睐,也曾是潮州市许多时尚饰品店的宠儿。不过,昨天记者走访发现,新规施行后,多数饰品店由于没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已经不再销售美瞳了。

在三利街的一家时尚饰品店,记者看到,店里的化妆品区已不见美瞳踪影。“现在销售美瞳要有证件,有关部门也查得严,我们都不卖了。”店里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附近几家饰品店以前都卖过美瞳,现在也都不卖了。

“美瞳不卖了,那个戴了容易过敏,很危险的。”在新桥路一家饰品店里,销售人员说,为了不惹上麻烦,他们从今年初就不再销售美瞳了。

潮州市仅正规眼镜店持有证件

据市食药监局医械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在4月1日以前,他们曾就美瞳销售需持证一事,到眼镜店、饰品店等进行宣传,而近期也多次组织人员到饰品店、眼镜店进行检查,暂时未发现有商家违规无证销售美瞳。

“潮州市正规的大眼镜店基本都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但目前为止没有一家饰品类商店持有这个证件。”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有美瞳销售资质的商家,必须在店内显眼位置放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市民可凭此辨别商家是否具备销售资质。同时,她提醒,由于美瞳已纳入医疗器械监管范畴,商家除了要持证销售外,还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购入美瞳,市民购买时可要求商家出示美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

采访中,她提醒商家,如果要销售美瞳的话,一定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要违规销售,否则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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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群不宜佩戴美瞳?

1、中小学生 :正处在生长发育旺盛时期,眼球视轴尚未定形,而且自我保健意识和自理能力较差,若过早或较长时间连续佩戴美瞳,易产生角膜缺氧和生理代谢障碍等副作用。

2、月经期妇女: 因女性在行经期间及月经将到的前几天,眼压常常比平时增高,眼球四周也较易充血,尤其是有痛经症的妇女更甚,这时如果戴美瞳,会对眼球产生不良影响。

3、孕期妇女: 孕期妇女荷尔蒙分泌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体内含水量也发生变化,眼皮有些肿胀,眼角膜变厚,特别是怀孕的最后3个月,因角膜水分多,变厚更为明显,会与正常时选配的美瞳片不相吻合,从而引起眼睛不适。患有妊娠水肿症的孕妇尤其不能戴美瞳。

4、感冒患者 :感冒患者手上往往带有大量病菌,它们很容易在取、戴美瞳时进入眼中。此外,感冒常伴有轻微的视网膜炎症,佩戴美瞳会使炎症加重。

5、发烧患者: 发热时眼睛局部抵抗力下降,泪液分泌减少,枯草杆菌就会大量繁殖,使细菌的代谢产物沉积在角膜与镜片之间,造成美瞳透氧性降低,角膜正常的代谢受到干扰,从而引起细菌性角膜溃疡。

6、过敏患者: 有过敏症的人戴美瞳易引起轻微炎症、眼睛瘙痒、红肿、结膜炎和眼睛肿胀等并发症。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chaozho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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