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部门提醒:及时做好防雷减灾工作
有关部门在没有防雷装置的滨江长廊凉亭设置警示。
昨日,记者从市气象部门获悉,从本月开始,潮州市进入了雷暴相对集中发生期。市气象部门提醒有关单位和市民,要及时做好防御雷电灾害工作,避免雷雨天气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据市气象专家介绍,潮州市地处亚热带,太阳辐射强烈,气温高,又临近南海,水汽来源丰富,热量与水汽充足,空气的热力对流运动旺盛,加上有利的地形抬升作用,致使雷暴频频发生。据统计,潮州市年平均雷暴日数68天,最早初雷是1月14日,最迟结束的终雷是12月28日。在潮州市,一年四季都有雷暴发生,但相对集中在3~9月份。历年来,潮州市灾害事故发生数量呈逐步递减的趋势。
市气象专家告诉记者,雷电发生过程会产生高达数万伏甚至数十万伏的冲击电压,几十至上千安的强大雷电流。如果雷电击中建筑物或易燃易爆场所会导致可燃物、易燃物着火和爆炸等,雷击物体内部出现强大的机械压力,使被击物遭受严重破坏或造成爆炸。此外,雷电发生时还会产生静电感应、电磁感应和雷电波侵入,会对各种信息化通讯设备、微电子设备造成巨大的破坏。
对此,市气象专家提醒市民,应及时做好防御雷电灾害工作。首先,应确保自己居住的房屋和楼盘有合格的防雷措施;其次,应随时了解气象部门发布的雷电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或躲避;再次,要多了解防雷的有关知识。当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在各种环境中如何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