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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 “娘家”――记陆丰市消费者协会

能否化解消费纠纷,事关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陆丰市消协为此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尽量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去年11月7日,消费者林先生向贸易城工商所投诉,称其在东海镇龙山大道一电器门市购买的铝合金梯在使用过程中忽然断裂,导致身体严重受伤入院治疗,因怀疑其质量有问题,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但对方不接受。贸易城工商所接诉后联系生产厂家,经厂家确认并出具了由广州市番禺区质量技术监理局出具标准编号为Q/YLJTI-2011的企业产品标准证书,证明该产品质量没有问题。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出于人道,经营方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500元。

去年12月16日,消费者林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其在陆城某门市店购买了一扇价值人民币5800元的玻璃门,刚刚使用几个月就有所损坏,曾多次联系该门市店主要求维修保养,但店主表示不承担相关责任并始终不予处理,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协助处理,帮其维护自身权益。北堤工商所接报后调查核实,消费者的申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店主同意派维修工人前往消费者所住地进行玻璃门维修保养,使玻璃门能够正常使用。

近日,该市工商局博美工商所又成功调解一起因啤酒问题引发的纠纷,消费者获赔2600元。 事情发生于今年2月7日晚,博美镇利某在该镇的某店购买了1箱某品牌啤酒。喝到第2瓶的时候,利某便出现胸闷和心跳加速等症状,对此,利某与食杂店和啤酒经销商多次讨要说法未果,遂向当地工商所投诉。在三方调解过程中,利某要求店方要给个说法,店方则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主要是啤酒经销商销售的啤酒问题,啤酒经销商则认为自己所销售的啤酒是正规渠道进的货,不存在质量问题,三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工商所调查了解到该瓶啤酒外包装标识齐全,印有生产厂名、厂址等并在保质有效期内,且同批次的其他啤酒均没有问题。后在工商人员的努力调解下,三方达成共识,出于人道主义由啤酒经销商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利某医疗费等2600元。

该市消协负责人表示,一定会当好消费者的“娘家人”,不断优化维权环境,让消费者维权更趋便捷有效。

来源:汕尾日报   责任编辑:Shwei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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