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城市化发展行动计划、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意见等事项
昨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庆雄主持召开市政府今年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关于推进潮州市城市化发展行动计划》、《关于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事项。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城市化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地推进城市化发展,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要加快推进绿化美化生态化,推动潮州市林业生态和景观建设的大发展。
副市长方利旭、陈少宏、杨志明、余鸿纯、郑锦鹏,潮州军分区司令员陈锋,市长助理刘建伟和市政府秘书长丁应亮等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推进潮州市城市化发展行动计划》。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城市化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结合潮州市实际,制订了该《行动计划》。会议指出,加强城市化工作,走城市化道路,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是潮州市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区域协调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的必然要求。会议讨论并同意将该《行动计划》提交市委研究决定。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切实把城市化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科学谋划,统筹布局,狠抓落实,积极稳妥、科学有序地推进城市化发展,不断增创区域发展新优势,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会议讨论了《关于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潮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宜居潮州建设,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了该《实施意见》。会议认为,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是潮州市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打造绿色幸福潮州的需要,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潮州”不可或缺的内容,对于推动林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创新宜业、生态宜游、惠民宜居”幸福名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构优、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生态景观林带的目标。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潮州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