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汕头海关驻陆丰办事处根据海关总署、汕头海关的要求,部署开展打击走私“国门之盾”行动。
此次“国门之盾”行动为期一年,重点打击毒品(含易制毒化学品)、固体废物、重点税源及高风险商品、成品油、 “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等走私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等活动。为了深入开展好“国门之盾”行动,陆丰办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强化打私责任,要求海关一线监管、后续监管和缉私部门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渠道、重点商品走私活动的打击力度。此外,海关还将加强与地方打私部门的沟通联系,会同边防、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反走私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