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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状告商人 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汕尾市城区法院13日开庭审理了一宗警察起诉网络诽谤的案件。汕尾警察刘某将浙江籍商人卢某告上法庭, 要求其停止侵犯名誉权并公开道歉, 同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记者了解到, 该宗状告诽谤案源于去年底的一场债务纠纷: 卢某到汕尾追讨数百万元债务, 反遭一群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致伤。事后网上出现不少帖子,指称警察刘某插手债务纠纷, 并骂该民警为“黑恶警察”。

浙江籍老板卢某从事白银贸易, 近年来与汕尾的X 辉首饰店常有白银交易往来。据卢某说, 去年5 月间, 首饰店老板罗某先后向其订购1 号银料1600 公斤和99号银1102公斤, 然而订货后银价大“跳水” , 此时罗某拒不提货, 造成卢某损失惨重。从5月下旬开始, 卢某先后三次远赴广东汕尾市向罗某讨债。卢某称, 罗某不仅拒绝还债,其身为警察的妻弟刘某还多次出面与他交涉。

去年11月17日, 卢某第三次来到汕尾罗某的家中, 讨要被欠的700万元货款, 当天15时左右, 卢某在罗家门口遭到20多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围殴,卢某全身22处软组织损伤, 腰背部多处骨折, 经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 卢某被殴打案一直未有进展, 打人者无一落网。从11月下旬开始, 在网络上出现以卢某实名发布的帖子《举报: 汕尾黑恶警察刘XX》, 直指刘某利用警察身份强行介入其亲戚的生意纠纷, 而且殴打卢某的人员中有二人多次跟随刘某出入, 要求追究“黑恶警察” 刘某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

昨天, 原告刘某在起诉状中指称:

被告卢某捏造所谓的种种“举报事实” ,悍然在互联网上发帖公开散布, 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公然侵犯, 造成在汕尾地区范围内特别是在公安系统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刘某具状诉请依法判令被告停止无端蓄意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违法行为, 并公开赔礼道歉, 并要求被告支付名誉侵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和律师费1万元。

被告卢某答辩称, 网帖并非其本人所为, 刘某的起诉与事实不符, 同时强调刘某插手自己与其亲戚罗某的债务纠纷, 以及对导致自己被殴打致伤“难逃其责”。

来源:金羊网   责任编辑:ShweiX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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