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工商局以实现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长效化、规范化监管为目标,以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为保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防打结合的原则,狠抓“五个落实”,强化集中治理和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一是落实主体准入制度。着力构建和完善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坚持先证后照,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发证工作,2011年,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508份。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逐户排查的办法,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对乳制品经营者,凡在2011年7月底前未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至目前,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乳制品经营户共229户。
二是落实市场巡查制度。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经营户落实和执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和工作规范,特别是对涉及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户,严格规范,强化监督,增强经营户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同时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三是落实食品抽检制度。切实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力度,从实际出发,合理、有效利用有限资源,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食品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食品(特别是乳制品)作为监测重点,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检频率,并认真做好相应的抽检后续处理工作。2011年,该局共抽检食品54批次,对4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四是落实“信誉通”备案制度。努力适应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新形势,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信誉通”监管备案信息系统,全程监控食品来源和去向,有效解决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商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着力构建“和谐、放心、满意”的食品消费环境。2011年,该市共办理“信誉通”89户,累计159户。
五是落实严厉打击制度。根据上级部署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群众、企业的投诉举报,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添加剂、米面制品、乳制品、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食盐等商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坚决打击经营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经济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食品环境安全。2011年,该局共查处食品案件23宗,罚没13.75万元。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