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切实转变作风,把调研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调研工作实效,常委会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议决定重大事项以及向党委政府提供建议意见中,言之有据,“参”到点子、“谋”到实处,促使人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选准议题 把握调研的方向
“人大调研工作,要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只有坚持调研主题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才能避免调研工作的盲目性,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石波多次如是强调。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有效行使职权的先决条件,围绕“市委正在谋划的,政府正在推进的,群众正在关心的”这个基点,精选课题,开展调研,有效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把市委关注的重点作为人大调研的重点,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10年,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市区“三旧”改造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有机统一起来,集中力量对市中心区文化自然资源开展一系列的调研活动,形成了《关于市中心区文化自然资源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及时讨论审议,作出了《关于保护市中心区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建设“岭南水城”的决议》,进一步丰富“岭南水城”文化内涵,为推动科学建设特色城市发挥了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把“一府两院”急需解决的工作作为人大调研的着力点,加大监督的力度,并督促认真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实现人大工作与 “一府两院”工作相互呼应、相互促进。针对我市各地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不均衡等实际情况,2010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法工委、市司法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调研组发现,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如调解员补贴没有落实到位,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素质参差不齐,调解技巧以及处置能力难以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等问题。调研组对此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司法部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落实建议意见的情况,提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措施,使主要存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人民调解工作得以有效运转。
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人大调研的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力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一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2011年4月,由市人大环资工委、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等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就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了要坚持科学发展,引进人才,动员社会多方筹措资金等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方式灵活 注重调研的深度
对于每一次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都是高度重视的,调研组深入一线,把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真实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在2007年“榕江环保一路行”实地调查活动中,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揭阳日报社、揭阳广播电视台、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实地调查采访组,克服各种困难,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水上和陆上相结合、步行和使用交通工具相结合、按计划行动和灵活行动相结合等形式,深入榕江沿岸各乡镇、山村,对榕江南北河两岸的污染源进行实地调查拍摄,对所有一级支流出水口和干流主要断面进行取水化验,为找准榕江水污染的“症结”收集了大量真实的材料,全面地掌握了榕江南北河污染源及成因。经过100多天的深入调查,调查采访组精心制作专题片,撰写出《榕江环保一路行调查报告》,为市委、市政府整治榕江水污染找准了“症结”。
转化成果 发挥调研的实效
调研成果向决策转化,是人大调研工作的根本目的和最终归宿,也是体现人大地位的重要一环。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工作,使之真正成为实施决策、监督、指导和服务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
把形成的调研报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常委会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为审议发言提供“第一手”资料;通过常委会会议,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落实;把调研报告提出的一些重要意见和建议,以常委会名义,交党委参阅,使调研成果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范围发挥作用。
通过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的实地调研,调研组在《关于农村污水处理专题视察的情况报告》中提出建议,要进一步在全市推广农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工程,必须从提升基层干部环保意识、完善污水处理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及落实领导责任制四个方面入手。
市人大常委会的实地调研为我市“雨污分流”工作的开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2010年12月,市委出台了《中共揭阳市委关于以“雨污分流”为切入点,加快村庄整治力度,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我市率先推进自扶贫困村和万人以上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村庄整治,建设农村宜居环境,得到了广大农村干群的普遍拥护。
正是因为有了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才能言而有据,议而有理,才能代表广大人民履好职,行好权。
(编辑:蔡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