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敏报道:民生事业是建设幸福汕头的基础工程。市第十次党代会把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建设,加快促进民生福祉的战略性改善作为建设幸福汕头的十大战略举措之一。我市民政部门表示,将按照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市民政部门提出,下来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形成以城乡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救助体系。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联动机制和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城乡低保的制度衔接,逐步实行城乡统一标准。全面落实《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建立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额资助低保、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60%的目标。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30%以上。
其次是要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发展。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稳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力争在2012年底前先确保80周岁以上困难老人高龄补(津)贴的发放。力争到2015年,全市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另外,还要进一步落实优抚优待政策,逐步推进优抚标准城乡一体化,建立和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