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岱娜)近日,我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召开会议进行贯彻部署。记者获悉,《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凡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要一律停止执行。
据了解,行政强制法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支架性法律,是行政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10月,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对我市涉及行政强制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这项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来市政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会议提出,要将行政强制法作为我市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执行有关行政强制设定的规定,严格规范行政强制实施行为,完善行政强制流程,细化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要把有关行政强制的规定是否符合行政强制法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并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行政强制程序等是否合法作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以此推动行政强制法在我市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