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电视电话会议,集中听取《行政强制法》辅导报告,并部署《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工作。常务副市长王世顶以及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汕尾分会场收听收看。
《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法于今年6月30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从法律地位,行政强制的含义和原则、种类和设定及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对政府工作的意义和影响等内容对《行政强制法》进行详细解读。会议强调,一要统一认识,统筹实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对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掌握行政强制法的精神和具体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抓紧清理地方性行政强制的有关法规,严格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切实加强对行政强制的监督;三要把握机遇,推进法治。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行政强制法作为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良好契机,不断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确保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顺利实现。要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强制的组织领导,把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紧接着召开会议。王世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行政强制法》有关要求依法执法、依法行政,使执法行为更加符合法律要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记者 吴广廉 实习记者 钟子承 颜远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