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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5年内全市老年人享受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本报讯(记者陈洪镔)近日,我市制定出台《汕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至2015年末,全市老年人享有社会养老基本公共服务,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的老年人享受机构养老服务。

《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别,市中心城区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要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城乡社区。全市10%的城乡社区达到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70%的村(居)达到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居)标准。要基本建立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十二五期间,计划投资2亿元,建设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不断提高补助水平。要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立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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