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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肆伪造假币逃亡藏匿28个月

本报讯(记者郭媛)涉嫌伪造货币,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达28个月之后,近日在汕头公安机关强大追逃压力和政策感召下,主动投案自首。

2009年7月31日,潮南公安分局成功在潮南区两英镇高美村捣毁了一特大印制假币窝点,现场抓获李某彬等6名涉案人员,缴获100元面额的半成品假人民币6000余万元、发票78本,印制假币、假发票的机械、原材料等物品一批。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春、陈某兴兄弟为牟取私利,购置设备与李某彬(已抓获)合伙在潮南区两英镇高美村的鸿泰楼中开设制假工场,雇用工人在该工场中伪造第五套100元面额人民币的犯罪事实,后经循线追踪,又先后抓获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等5人,但该案主犯陈某春和陈某兴兄弟两人案发后一直畏罪潜逃。潮南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春和陈某兴上网追逃,并通过公安部将陈某春、陈某兴二名犯罪嫌疑人列为A级通缉犯。

专案组民警先后辗转潮南区的红场、雷岭,以及揭阳普宁汕尾、广州、深圳等12个城市,远赴江西、四川、湖北、山东等5省,10000多公里,组织对陈某春、陈某兴进行追捕,形成追逃高压态势。最终成功在中山市坂芙镇将公安部A级逃犯陈某春(男,38岁,潮南区雷岭镇人)抓获,同时还抓获涉嫌包庇窝藏的犯罪嫌疑人吴某莲(陈某春之妻)。陈某春落网后,潮南公安机关继续全力追捕在逃的另一名公安部A级逃犯陈某兴。

与此同时,潮南公安分局深入分析陈某兴的家庭情况,相关领导及办案民警先后40多次前往雷岭、惠来等地,上门与陈某兴的父母、姐、弟、子女和岳父进行座谈,宣传、阐述上级政法机关政策规定,承诺兑现投案自首宽大政策,打消逃犯家属顾虑。通过工作,终于消除了陈某兴亲属的顾虑,也感化陈某兴的亲属,促使亲属积极动员其投案自首。

上个月29日晚7时20分,陈某兴(男,36岁,潮南区雷岭镇人)在家属的陪同下到潮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对参与20090731特大伪造货币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逃亡路线情况。至此,20090731特大伪造货币、制造发票案的2名公安部A级逃犯连同其他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共13人已全部抓获归案。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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