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举行会议,听取中共汕尾市委关于代表资格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对出席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并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由市委副书记陈央主持。
根据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决议,市委下发了《中共汕尾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市划分为13个选举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共选举产生代表408名,代表选举产生后,由于有3名同志因工作需要已调离我市,市第六次党代会实有代表405名。这次选出的代表,绝大多数是各个部门、各条战线中有威信,能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议事能力的党员代表。
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全市13个选举单位选出的405名代表,均符合党章和《中共汕尾市委关于中国共产党汕尾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记者 吴广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