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5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我市各县区和驻潮解放军等7个选举单位,至11月中旬,依法选举产生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321名。另预留机动名额14名。
潮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已选出的321名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将潮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