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晓丹)记者了解到,我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公告发布后,吸引了255名毕业生报名参加,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后,45名优胜者脱颖而出,预计将于元旦后走马上任。
据了解,为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我市在2009、2010年选聘两批村官的基础上,今年继续选聘我市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据了解,今年录取的45名高校毕业生全部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一人为硕士研究生,45名村官中不乏来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等省内外多所知名高校的毕业生。45名村官接受岗前培训后,将分配到各区(县)村居任职。
据悉,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将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社区)任职期间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报酬;按照有关规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办理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象,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