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总结“五五”普法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六五”普法计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研究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工作。郑雁雄、吴紫骊、卓志强、林义君、陈增新等市几套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我市从2006年至2010年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五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的工作部署,紧紧联系实际,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重点项目开发地活动,全市公民法律素质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社会秩序持续稳定,法制宣传教育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代市长吴紫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全市科学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和谐平安汕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工作,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吴紫骊强调,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全市今后五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六五”普法规划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努力开创法制教育工作新局面。吴紫骊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要服务和服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三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机制建立,强化经费保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我市“六五”普法规划落到实处。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要求,要按照全省、全市“六五”普法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制订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六五”普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社会各层面参与“六五”普法的积极性;要努力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启动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大、政协负责人,司法局长;市直(含驻汕)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记者 卓科荣 魏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