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蔡晓丹)本报6月中旬报道金平区光华北四路明珠园小区停车场发生火灾,近百辆摩托车、单车被烧毁一事。4个多月过去,近日有住户向本报反映,明珠居委仍未对其在火灾中烧毁的摩托车作出赔偿。记者随后从该居委会了解到,目前逾七成烧毁摩托车车主已获赔偿,居委正在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争取尽快对余下被烧毁的车辆作出赔偿。
6月19日凌晨,明珠园住宅小区一停车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0多平方米,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停车场内近百辆摩托车、自行车被大火烧毁。火灾事故后,光华街道、明珠居委等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他们对被烧毁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查、逐辆登记,并承诺对损坏车辆作出适当赔偿。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明珠园采访。该小区住户郑先生告诉记者,家中两辆烧毁的摩托车在8月份已获赔偿,其中一辆将于明年5月报废的女装摩托车获赔500元,另一辆有2年多车龄的女装摩托车获赔1500元。采访中也有部分住户向记者反映,他们家中被烧毁的摩托车目前仍未得到赔偿,居委会也未就此给予明确答复。
据明珠居委会一名姓肖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已查明,是电动车的电池爆炸引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居委会已对烧毁的摩托车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票据等对住户进行赔偿,超过七成车主已拿到赔偿金。目前居委会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剩余烧毁车辆的赔偿,正想办法筹集资金,争取尽快完成整个赔付工作。
图为明珠园一停车场6月19日凌晨发生的火灾事故现场。(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