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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执法

  本报讯  日前,市公安机关举行首场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全市1100多名警察分三个考场同时开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林壮森和市公安局领导一起在市高级中学考场参加了考试。第二场将于11月13日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执法。

  去年9月,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自2011年起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把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今年,我市全体公安民警都从基本级考试考起。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警察不得办理案件。担任县级、市(地)级公安机关内设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的人民警察,还必须通过相应等级的执法考试。此外,凡是未通过基本等级考试的民警,公务员年度考核将不得被评为称职以上等级,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苏景然 韩明德)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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