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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川籍抢劫犯在汕伏法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及复核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11月1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将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抢劫罪犯兰泽坤、张仁万、苟坤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3岁的兰泽坤和33岁的张仁万均为四川省古蔺县人。2007年2月18日下午1时许,兰泽坤伙同雷洪利、杨帅(均已判刑)预谋抢劫,并从张仁万那里借来一支仿六四式手枪,由雷驾驶摩托车搭载兰、杨来到潮阳区贵屿镇寻找抢劫对象。在该镇丙申中学门口附近,雷洪利驾车逼停驾驶摩托车路过的被害人杨某,兰泽坤下车持枪朝奋起反抗的杨某头部开了一枪,然后与同伙驾驶劫得的摩托车逃离现场。杨某因头部被枪弹击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月20日上午8时许,兰泽坤驾驶摩托车搭载张仁万和另一同伙来到潮阳区谷饶镇饶新路段,驾车逼停驾驶摩托车路过的被害人黄某。张仁万下车拦截并持仿六四式手枪开枪击中黄某头部,致黄某当场死亡。此外,兰泽坤、张仁万还伙同他人在潮阳区持枪抢劫作案6宗,致1名被害人轻伤。

30岁的苟坤是四川省巴中市人。2009年2月17日凌晨6时许,他提议抢劫并与罗元平、李德强(均已判刑)分别携带仿六四式手枪和单、双管火药枪等作案工具,驾乘一辆摩托车窜到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伺机作案。当被害人陈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妻子田某经过此处时,即被3名歹徒强行拦下。苟坤持枪对陈某进行威胁,田某见状跑开并大声呼救,陈某则与苟坤、罗元平扭打起来。罗元平持两支火药枪朝陈某射击,但未击中要害,苟坤见状持仿六四式手枪朝陈某头部射击,致其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其后苟坤等三人将陈某的摩托车劫走。2009年2月至4月期间,苟坤还伙同罗元平、李德强先后在潮南区峡山、司马浦等地持枪抢劫作案3宗,劫得摩托车等财物合共价值6000余元。

来源:汕头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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