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前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开展“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专题调研。
陈增新每到一处都召开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座谈会,听取主要负责人有关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陈增新对政法部门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有执法为民之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执法的理念,要有热爱政法事业,为人民服务的心。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执法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具体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就是要求我们的干警要有爱民、为民之心,要有便民、得民之意,把为人民执法、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执法的目的和归宿。二要有执法为民之能。必须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各项业务素质,提高为民执法的能力,以适应新时期政法事业发展的需要。三要有执法为民之行。有行动,有所作为,能干事。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成绩,有所作为,有所创新,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要有执法为民之效。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必须要达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既保障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又引领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积极地“案结事了”。陈增新还强调,政法各部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在增强信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下功夫;在创新上下功夫;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推进全市政法工作上新台阶。(记者 陈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