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莹)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汕头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5日至10日(含预备会议)在市区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汕头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审查汕头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预算(草案)(书面),批准汕头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2年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汕头市市长、副市长;选举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人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