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郭德勤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第二组到我市,检查《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石沛及市人大环资工委、市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和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陪同。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切实把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作为保护环境、建设宜居城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民文明及环境卫生意识进一步增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据了解,目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06吨/日,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垃圾处理场6座,日垃圾处理能力1020吨,主要采用焚烧和填埋两种垃圾处理方式。正在紧锣密鼓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有两座,分别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首期工程和陆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在听取我市有关部门相关情况汇报后,省人大检查组对我市垃圾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汕尾认真贯彻实施《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时,省人大检查组要求我市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对城市垃圾产生和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并尽快形成城乡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要制定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防止污染环境;要加大投入,配齐相关设备,完善保洁设施,加快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设步伐。
省人大检查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市区垃圾转运站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记者 卓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