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刘婉萍摄影报道)记者昨天从市质监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以前市民曾普遍使用的非焊接护罩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螺丝瓶)全面退役。液化石油气站、经营门点若继续提供螺丝瓶,市民可拒绝接收并要求经营门点更换符合安全标准的焊接瓶。同时,还可向质监部门举报,质监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悉,螺丝瓶是指护罩通过3个耳片用螺丝拧紧连接(非焊接、可拆卸)到钢瓶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这种钢瓶在使用中产品铭牌标识易脱落,导致制造钢印标志不明,无法识别制造单位、出厂日期,给监管带来不便,因此自1996年10月1日起国家就全面禁止该款气瓶的生产销售。此前生产的螺丝瓶,于今年10月1日全部达到15年使用期限。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都要强制报废。为此,现有螺丝瓶将全部停止充装,实行强制报废。
记者了解到,市民家中如有螺丝瓶,可直接将螺丝瓶交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也可将螺丝瓶就近交给有证照的经营门点或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再转交钢瓶检验单位作报废处理。强制报废的螺丝瓶残值将按市场废铁行情,在扣除钢瓶报废破坏性处理等费用后,由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经营门点或液化石油气充气站酌付。
质监部门特别提醒,由于螺丝瓶报废处理有严格程序,私自拆装有可能带来安全威胁。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报废螺丝瓶私自翻新后继续充装使用,也不得收购、销售未经破坏性处理的报废螺丝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