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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0日为市长接待日

  本报讯(记者  郑健  实习生  黄秀梅)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前,市委办、市府办联合转发市信访联席会议《关于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时间落实、领导落实,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采取定点接访、带案下访、进门探访和基层巡访的方式进行。根据《意见》,市长接访日为每月的20日(节假日顺延),由市政府副市长轮流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市委常委适时参加接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两个月接待群众来访一次。县(区)长接访日为每月两天,由县(区)党政领导成员轮流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参加接访一次。镇(街道)每天安排一名党政领导成员轮流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做到随来随接。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每周参加接访一次。市、县(区)直属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有群众来访随到随接。

  《意见》还对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相关制度作了规定。一是实行“谁接访、谁负责”的制度。即接访领导负责跟踪督办当天接访的信访事项,直到信访问题解决为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二是实行重要信访事项包案制度。包案的领导实行“五包”,即包落实方案、包思想疏导、包协调化解、包就地稳控、包息诉息访。三是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接访日参与制度。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市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时,实行有关县(区)和市直职能部门的领导到场参与接访,以便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政策法规依据,提高接访工作效率。四是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工作考核考评激励制度。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指标之一。对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领导干部接访工作不落实,信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集体越级到省进京上访,以及检查发现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弄虚作假的,将依据信访工作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发案单位实施重点管理。被实施重点管理的单位当年不作为评先评优的对象,其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不得提拔、调动、评先,以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

来源:潮州日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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