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潮汕文化 传播民族影音 振兴潮汕艺术 凝聚民族精神

每服一年兵役每月发10元

本报讯(记者方晓F)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积极稳妥地落实好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相关待遇,完善优抚安置工作,从8月1日起我市为全市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并从本月起组织实施。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

此次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调查、申报和审定。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登记审批表。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大名:    提醒:理智评论文明上网,拒绝恶意谩骂。

评论正在加载中...

相关内容

最新潮汕影视
随机推荐潮汕影视

潮汕故事剧:肥猪瘦猴(第二集)

潮汕搞笑短剧:运黄金
华龙潮汕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留言反馈 | 友情链接
华龙潮汕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