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丹)由于祛斑效果差,市民刘女士要求龙湖区一医院美容门诊部退款但遭到拒绝。经工商部门调解,最终该医疗美容门诊部退还刘女士6000元。
据介绍,今年8月,刘女士在龙湖区一医疗美容门诊部办理面部斑服务,但服务后,她觉得效果不佳,并没有达到门诊部之前宣传的效果。刘女士要求门诊部退款却遭到拒绝,于是便向金霞工商所投诉。
金霞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调查取证,该门诊部认为由于消费者年龄偏大,一时难以达到承诺效果也很正常。对此,金霞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积极耐心做好该门诊部思想工作,当天即调解成功,该门诊部同意退还刘女士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