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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儿童6病种治疗费个人自负一成

本报讯(记者邓丹丹)记者日前从市卫生部门了解到,我市今年9月1日起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0-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大类疾病的6个病种治疗费将在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限额结算,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按病种付费,患者个人自负部分仅10%。

据了解,我市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试点工作将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全市7个区县为试点地区。其中,我市儿童白血病定点医院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汕头市中心医院及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根据安排,试点医院将对试点病种的治疗费用采取限额结算。

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费用超过费用标准部分由定点医院承担。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报销比例为限定费用的70%,民政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补助比例为限定费用的20%,患者个人自负10%。据悉,试点地区内,凡0—14周岁(含14周岁)患有上述6种疾病的农村参合儿童患者(含其母亲参合的当年新生婴儿),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和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向县(区)农合办提出治疗申请。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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