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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网上销售”数据不实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本报汕头进入限购视野(见本月19日三版)一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市民质疑官方网上销售数据失实,与现实中的楼市交易行情不符。日前,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回应,官网统计网签交易数据完全实时准确,但由于网签交易与实时交易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确实存在网签数据滞后于市场交易行情的情况。

由于担心汕头被列入国家限购的二三线城市名单,连日来,楼市走势成为市民、网民关注的热点。手机尾号为4946的市民致电本报,质疑官方网上销售系统数据失实,认为汕头楼市目前根本没有这样的成交均价和行情。

就此,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回应,官网统计网签交易数据完全实时准确,但由于网签交易与实时交易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确实存在网签数据滞后于市场交易行情的情况。

据介绍,2007年3月,我市中心城区启用商品房合同网上销售备案系统。按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经批准可销售的房源信息将通过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系统实时发布。

该负责人指出,根据《广东省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订金。为此,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购房者可以先缴交部分订金预订商品房,然后双方再另约定时间和条件在市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网上登记备案系统签订正式合同。此外,也不排除有少数开发企业、购房人出于规避预售款监管、炒房等原因,故意拖延网签时间,造成一部分商品房预订和网上签约存在时间差,使网签交易数据滞后于市场交易行情,并出现一些商品房项目售房处的存房与网上交易系统未签约的房号存在不尽一致的情况。

该负责人同时提醒市民,如发现有开发企业存在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举报拨打该局房地产市场管理服务投诉电话:88465454。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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