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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按规定开发票商家被处理

本报讯(记者林彦恂)本报22日报道市区XX女郎化妆品商店开具购物发票消费者须等15天一事后,市国税稽查部门组织人力对报道提及的门店及其名下所有连锁店进行走访取证,发现有门店存在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经营已超一个月却未办理税务登记等问题。

本月24日上午,税务稽查部门约谈商店负责人接受处理。据介绍,23日下午稽查部门对报道涉及的两家门店实地检查,了解发票使用情况,并调走门店电脑中储存的有关经营数据,其后还对其名下连锁店进行走访调查。经检查,发现该门店经营存在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违法行为,其中广厦门店经营时间已超过税务登记时限,但仍未办理税务登记。

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票已用完,过两天再来取是目前部分商家惯用的托辞。事实上,商家既可到市办税中心窗口、各区办税中心购买,通过预约节假日亦能购买,极少出现发票不够用的情况。税务部门表示,接下来将结合调取的XX女郎门店电脑经营数据,继续对该商店进行调查取证。下阶段,市税务稽查部门还将开展全市专项打击行动,严查不按规定向顾客开具发票的商家。

税务部门提醒市民,索要发票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市民消费过程中如索要发票被拒,可拨打12366、0754-88609867举报。接到市民的举报,税务稽查部门会立即进行查处,严厉打击拒开发票行为。税务部门也呼吁商家在经营期间备足发票,给市民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借口拒开发票。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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