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消费购物之后,让商家开具发票,原本是消费者的权利,也是商家应尽的义务。然而,本报日前却接到数名读者投诉反映,市区某化妆品商店称,要开具发票,需等15天。记者亲历证实,该店开一张购物发票,让消费者足足等了13天。
本月初,从广州回汕探亲的吴教授反映说,她在汕樟路一家XX女郎化妆品商店,购买了120多元的护肤品,索要发票时,却被对方告知,需等待15天之后,才可以拿到发票。吴教授觉得,这样的店规实在有悖情理,像她一样只逗留数天就要离开汕头,哪里能等到15天后才拿发票。无独有偶,读者林小姐、郑女士称,她们到XX女郎(广厦店)买东西,不足100元对方不给开发票;而购物足额100元以上的,要开发票也需等15天才可以拿到。
针对读者反映的问题,本报进行了实地调查。8月5日,记者来到该商家(广厦店),帮朋友购买了320多元的护肤品,并向店员索要发票。一名女店员称,她们的发票需集中到峡山总部,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才可开具,一般需等15天。此后连续多日,记者上门索要发票,都被告知发票还没开,需再继续等待。直至18日下午,记者终于接到该店电话:可以前来拿发票了。至此,这张姗姗来迟的发票,距离记者购物的时间,已整整13天。
(本报记者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