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盼生)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汕头市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日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并在网上公示,首期规划面积58.98公顷,由西向东划分为大型企业总部办公区、金融商贸区、潮商企业总部办公区三大功能分区,中间贯以中央景观廊。
本次规划范围为总部经济园区,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定位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集办公、商务、商业、研发、展销、会议、服务为一体的总部经济集聚区的组成部分。根据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区用地功能划分为4大类城市建设用地,分别是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从规划范围看,充分体现了汕头构筑粤东大城市发展格局,打造一湾两岸城市形态,加快建设珠港新城的决心。
据了解,随着今后珠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我市将启动建设珠港新城等一批总部经济集聚区,重点引进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中央直属企业、境内外大型潮人企业和粤东地区大型企业在我市建立区域总部,把汕头打造成为辐射粤东、闽西南和赣东南的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