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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规划近日公示

这一片地将建成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

本报讯记者从汕头市城乡规划局获悉:根据市政府部署,备受关注的《汕头市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已完成规划编制并于近日在网上公示。按公示,该片园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规划定位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

据了解,本次规划范围为总部经济园区(一期),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

规划定位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集办公、商务、商业、研发、展销、会议、服务为一体的总部经济集聚区的组成部分。规划区由西向东划分为大型企业总部办公区、金融商贸区、潮商企业总部办公区三大功能分区,中间贯以中央景观廊。根据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区用地功能划分为4大类城市建设用地,分别是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

规划解读

规划区域位置图。

重点引进世界500强入驻

记者采访获悉,本次规划范围为总部经济园区(一期),位于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北部,西邻国际集装箱码头,东至黄山路,北起中山东路,南至汕头港务集团公司堆场区,规划面积58.98公顷。从规划范围看,充分体现了汕头构筑粤东大城市发展格局,高水平打造一湾两岸城市形态,加快建设珠港新城的决心。

十二五时期是汕头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按照构筑粤东大城市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快城市空间和功能战略性优化,高水平推进城市化建设,努力探索出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城乡协调发展的现代城市发展新模式,精心打造一核多组团的城市发展新格局,高水平打造一湾两岸城市形态。

据了解,随着今后珠港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我市将启动建设珠港新城等一批总部经济集聚区,重点引进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中央直属企业、境内外大型潮人企业和粤东地区大型企业在我市建立区域总部,把汕头打造成为辐射粤东、闽西南和赣东南的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

规划定位突出总部主题

按公示,本次规划定位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的启动区,是集办公、商务、商业、研发、展销、会议、服务为一体的总部经济集聚区的组成部分。同时,根据珠港新城的远景目标,综合协调近期建设与远景建设的关系、局部建设与整体布局的关系、生产用地与生活用地的关系,把规划区建设成为总部经济园区、未来城市综合中心区的有机组成部分。

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规划布局,该规划区由西向东划分为大型企业总部办公区、金融商贸区、潮商企业总部办公区三大功能分区,中间贯以中央景观廊。

其中,中央景观廊:延续城市绿道,与中心广场、总部公共服务中心共同构成城市景观通廊,并形成城市渗透绿带和微风通道。大型企业总部办公区:以粤东地区大型企业总部为主,兼具研发、展销、公寓式酒店等功能的商务办公区。潮商企业总部办公区:重点引进境内外潮商企业、上市企业在此建立地区总部营销(结算)中心、分行(代理)机构、咨询(招商会展)办事处等。金融商贸区:以金融商贸和咨询服务机构为主,兼有购物、餐饮、品牌旗舰店等大型商业服务配套。

主次干道设置6处公交站

按公示,珠港新城总部经济园区(一期)规划总用地为58.98公顷,根据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规划区用地功能划分为4大类城市建设用地,分别是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

其中,道路系统规划的路网布局,将延续主要城市道路网格局,由衡山路、嵩山路、黄山路继续往中山东路以南延伸,规划形成三纵一横的干道路网格局。一横为中山东路,三纵为衡山路、嵩山路、黄山路。路网结构采用方格网格局,结合土地利用性质及开发建设强度,采用12m至25m的支路将地块分割成合乎土地利用开发要求的规模,加强东西向交通联系,形成层级分明、疏密有致的道路网络结构。

按公示,规划于主次干道设置常规公交港湾式停靠站6处。半径300米的公交站点服务范围基本覆盖整个规划区。同时,体现以人为本原则,规划舒适的人行交通环境,主次干道安排人行道宽度不小于5m,所有人行设施均应满足无障碍通行的要求。并利用交叉口渠化交通岛作为安全岛,方便行人过街,提高行人交通安全;结合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方便乘客换乘与过街。其中,所有公交站点均结合人行过街设施驳接设置,换乘距离控制在200m内。

提倡建立体停车场

随着汕头个人机动车拥有量的不断增长,停车设施规划成为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记者采访发现,本次公示,不仅对规划区的停车设施进行了相关规划,还首次明确提倡停车场采用机械化立体停车库形式。

按公示,规划区内各类建筑均应配建停车泊位,以满足停车基本需求,各类主要建筑应按交通影响评价分析确定。同时,发展路外公共停车,要求所有商业建筑、公共建筑的停车库对外开放。控制路内停车,规划区内支路可适当施划停车泊位,以满足短时停车需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规划明确提出,为集约土地,开发地下空间,实现人车完全分离,建设宁静交通,规划区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停车库形式;并提倡停车场采用机械化立体停车库形式,以满足规划区的停车需求。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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