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日,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潮安县古巷镇“6・6”聚众滋事事件中两起刑事案件的9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于8月3日公开进行宣判。法院以被告人杨勇、朱万彬、杨洪、李永刚、董志文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等刑罚;以被告人邱克湘、陈志伟、陈旭伟、邱钊锋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九个月等刑罚。 (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