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河西镇“7•19”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至7月21日下午,该事故肇事嫌疑人陈×昕(男,32岁,
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山高速公路大队民警)被羁押。
经审查,陈初步供认了事发时驾驶粤N•KX777号轿车(即悬挂粤N15A16号过户临时号牌的肇事车),沿324国道行至河西镇香校路段时,为避让迎面而来的一辆二轮摩托车而越过对面车道碰撞迎面开来的粤BG5G60号白色吉利轿车的肇事事实。
目前,陆丰警方已对陈×昕实施刑事拘留,办案人员正依照法律程序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汕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