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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表姐弟结婚法院判无效

本报讯(记者陈晓敏实习生林耘杨凤仙)一对共同生活了8年的夫妻近日却被潮南法院宣判其婚姻无效。原因是夫妻俩是表亲关系,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

隐瞒表亲关系结婚

去年4月20日,潮南区峡山街道的居民胡某和许某在潮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但随之而来的不是甜蜜的婚后生活而是胡某的母亲朱某向法庭要求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胡某和许某是表姐弟,许某是朱某的同胞妹妹的女儿,比胡某大一岁。两人关系一直很好,后来朱某察觉两人的关系不一般就表示反对。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家里人的反对却助长了年轻人要在一起的决心。俩人先后逃到广州打工,2004年,他们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开始了同居。当时,胡某21岁,许某也只有22岁。

很快,许某有了身孕,两个漂泊在外的年轻人想要回家。眼看着生米已煮成熟饭,无奈之下,朱某只能让俩人住进了家里。尽管朱某坚决反对许某把孩子生下来,但在许某的坚持下,2005年,胡某和许某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2007年,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也呱呱落地。由于朱某对胡某和许某的婚姻一直不认可,婆媳关系一直不好,两个年轻人的关系也渐渐恶化。两年前,胡某和许某分居了,许某回到娘家居住。

今年,胡某和许某的大儿子到了上小学的年纪。考虑到孩子上学的需要,胡某和许某虽然分居,但他们还是隐瞒了表亲关系在去年登记结婚。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今年5月份,朱某以胡某和许某隐瞒表姐弟关系登记结婚,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6月底和7月初,潮南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朱某的另一名同胞妹妹提供了证词表明胡某和许某都是他的外甥,胡某是她大姐的儿子,许某是她的二姐的女儿,而朱某82岁的老母亲也表示,胡某和许某都是她的外孙。

法院认为,胡某和许某是三代以内堂系血亲,他们隐瞒表姐弟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严重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属于无效婚姻,宣告胡某和许某婚姻无效。

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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