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晓扬) 记者昨天从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获悉,我市近期发出《关于整顿规范市区垃圾运载车辆运载行为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市区垃圾运载车辆做到“五个统一”,以此防止垃圾运输过程造成路面二次污染,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确保市区道路清洁干净。
《通知》要求市区垃圾运载车辆要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标识,规范管理;统一装载,密闭运输;统一车容,车貌整洁;统一停放,有序管理;统一监管,严格查处。对无标识、无编号的垃圾运载车辆,一律严禁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和进入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对不按规定装载和密闭的垃圾运载车辆,一律禁止在市区道路上行驶或进入垃圾填埋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按实际漏洒污染路面面积每平方米处以20至50元以下罚款;市区各环卫作业区、点和垃圾转运站、点,应规范管理,文明作业,做到垃圾到站不掉地,不乱堆乱撒,垃圾压缩车装载离开后应及时清扫、清洗场地,保持场地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