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流通领域的手机电池及充电器商品质量进行市场专项监测情况。据介绍,流通领域手机电池一半不合格,充电器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据了解,本次在河源市、惠州市、梅州市、东莞市和珠海市5个地区的流通领域,共抽查了31家销售企业,3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手机电池60款,合格30款,合格比率为50.0%.而充电器本次抽查包括38家销售单位、46家生产企业的60组样品,通过检测发现5个项目均存在不合格,共抽查的60款产品中只有3款合格,共57款不合格。其中“严重不合格”46款,“较严重不合格”11款。通过本次抽查发现省内流通领域的手机充电器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广东省工商局在流通领域手机电池监测中还发现,市售手机电池容量虚标情况较为普遍,本次抽取的样品中,虚标容量电池的比例高达50%,个别电池容量只有标称容量的30%左右,消费者应慎重选购。
省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选购手机电池应注意:别选购本次监测不合格的电池(可上红盾网查)。不合格的同款商品(同厂名、商标、型号)在质量整改合格前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购买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充电器,均可依法向销售者提出退货要求。
请广大消费者积极协助监管部门做好不合格手机充电器的清查工作,如发现有销售监测不合格商品的,可拨打12315申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钟 和
(编辑:林玉玉)